这几类产品将由生产许可转为CCC认证
认监委发布通知,自2019年10月1日起,标定容积500L以上的防爆电器、家用燃气具、家用冰箱等产品由生产许可证转为强制性产品认证。自2020年10月1日起,上述产品未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强制性认证标志,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用于其他经营活动。
详情如下: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缩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目录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国发[2018]33号),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决定——防爆电器等产品应将许可转为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管理。为确保CCC认证顺利实施,工作衔接顺利有序,现将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认证实施日期
2019年10月1日起,放行防爆电器、家用燃气器具和标定容积500L以上的家用电器。冰箱(具体产品范围及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见附件)纳入CCC认证管理范围,各指定认证机构(认证机构和实验室指定工作另行公告)开始受理认证委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司、委)(以下简称省市场监管部门)停止受理相关生产许可申请,并依法终止行政许可程序。
自2020年10月1日起,上述产品未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未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用于其他经营活动。
二、指定认证机构的工作要求
指定认证机构应根据强制性产品认证通则及相应产品实施细则的要求,制定认证实施细则,并于2019年9月25日前向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证监管司)完成备案.
三、CCC认证与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衔接
(一)2020年10月1日前,境内企业生产的上述产品,应发给有效的生产许可证或CCC认证是在其他商业活动中制造、销售或使用的。
(二)已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2020年10月1日(含)后不再继续生产上述产品的,无需申请CCC认证; 2019年10月1日前取得CCC认证。
(3)对持有有效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提出的认证委托,指定的认证机构应当认可相应的审查和检测结果,制定相关的转换方案(包括差异检测项目、补充工厂检查等)并实施。 .符合认证要求的产品将补发CCC认证,并将获证企业名单通报企业所在地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证书转换过程中的认证和检测费用原则上由财务承担。